根據美國聯邦勞動法及各州的勞工法,公司僱員有可能有資格獲得一定的產假福利。供職公司的人力資源部(Human Resources)或福利部門(Benefits Department)是最好的諮詢渠道。當然也可以通過電話或者郵箱向聯邦或各州辦公室詢問。但是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各個不同的部門可能並不完全明白不一樣的福利應該如何結合在一起。這時候應發揮主觀能動性,根據自身的情況,結合諮詢意見,來看看你究竟可以享用哪些產假福利。
加州產假(California Maternity Leave):
懷孕36周可休假,分娩後還有6-8週假
加州法律規定,不管女性僱員是否已繳納加州州立傷殘保險金(California 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簡稱SDI),她們都可以在懷孕的第36週開始休產假。當然你選擇在懷孕36週之後還繼續工作,那麼小編只能感嘆,你的老闆找了個好員工。
從分娩日期起,加州法律允許順產(Vaginal Delivery)的女性僱員享有額外6週的產假,剖腹產(c/section)的女性僱員享有額外8週的產假。沒有人可以剝奪女性僱員享受產假福利的權益。
所以小編算了筆帳,大多數加州的女性僱員都有10-12週左右的產假,具體的時間長短取決於實際的分娩日期和分娩類型。即使你選擇在分娩日前一天才開始休產假,也不能延長產後的額外休假時間。所以小編默默地說,該休還是要休。
交保險,休產假可拿部分薪水
如果你已經繳納了足夠的傷殘保險金(SDI),那麼恭喜你,在你休產假期間,你就可以收到SDI支付的錢了。這筆錢是通過就業發展部(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簡稱EDD)發放的,約為正常薪水的55%。從產假的第一天起,會有一周的等待期,你的產假薪水會從第8天開始計算。也就是說,第一周是無薪產假。所以,許多女性僱員會選擇利用病假或者休假來改變這一等待期的無薪狀態。
給大家舉個例子,一位女性僱員Cathy選擇在懷孕第36週的時候開始休產假了。但是第一周是沒有薪水的,於是Cathy選擇開始休一周的病假,而根據各公司規定在一定期限內的病假是有薪的。從懷孕37週起,也就是Cathy開始休產假的第8天,到她分娩後的第6週(順產)或者第8週(剖腹產),SDI就會支付這期間Cathy應得薪水。即使Cathy選擇一直工作到懷孕第38週或者39週,SDI支付的薪水也是從休假後的第8天開始支付,且分娩後額外的產假也並不會因為她之前少休而延長。
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在使用SDI保障的產假之前,是否要用完所有的病假和休假。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你已經繳納足夠的加州州立傷殘保險金(SDI),那麼在使用你應有的僱員福利之前,你可以優先使用SDI保障的權益。這意味著,你不必為了向SDI申請產假薪水,而在此之前使用你應有的病假及休假時間。當然,你可以使用病假或者休假來彌補一周無薪產假的損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你可以申請或你的雇主會要求實行“利益協調”,你可以同時使用SDI保障的有薪產假和你原先就享有的病假和休假。這樣你就可以得到SDI保障的約60%的日常薪水,和剩餘的由雇主保障的約40%的日常薪水。在一周的等待期結束,你已經開始獲得由SDI保障的薪水後,如果你的雇主自動支付你日常的薪水,那麼小編只能說,世上沒有那麼好的事,你可能會被要求償還部分金額。
產假等待期裡限量工作,可多拿薪水
如果你懷孕狀況良好,在你的雇主同意的情況下,你可以選擇在孕期36週後兼職工作(work part-time),以此獲得部分收入,並在第8天或之後完全停止工作。SDI會將你兼職工作的時間算在一周的等待期裡,這有可能幫助緩解一周完全沒有收入的負擔。
* 小編友情提醒:更多詳細信息可以登錄http://www.edd.ca.gov/disability/進行查詢,或者致電加州州立傷殘保險計劃1-800-480-3287進行諮詢。
只要老闆說Yes,還能休6週
作為一個產假的福利,你還可以得到高達6週的有薪假期(此假期必須與新生兒相關聯)。這種薪水也是通過就業發展部(EDD)支付的,是正常薪水的55%。在SDI保障的產假結束後,你可以馬上接著使用有薪家庭病假(PFL),這樣你產後產假就可以延長到12週(6+6,順產)或14週(8+6,剖腹產)。或者你也可以選擇休息少於6週,而剩餘的有薪家庭病假可以在孩子一歲之前使用。
與SDI不同,在法律層面上PFL並沒有對你的工作進行保護,除非你受到FMLA/CFRA的保護(具體見下文)。你需要與你的雇主在有薪家庭病假上達成共識,不然被“炒魷魚”了,法律也幫不了你。
新晉父親也可以享有長達6周有薪家庭病假(PFL)的權利。父親可以選擇在妻子生產當日開始休有薪家庭病假,也可以在孩子一歲之前休假。同母親休SDI保障的產假一樣,父親也有一周的等待期,所以父親可以得到5週的薪水。同樣,父親也可以用休假或者病假來彌補一周等待期的經濟損失。父親如果要休有薪家庭病假同樣需要和老闆協商,或者滿足FMLA的調價,所以小編不禁感慨,要好好工作好好表現,和老闆建立良好穩固的關係啊。
* 小編友情提醒:更多詳細信息可登陸http://www.edd.ca.gov/進行查詢,或致電就業發展部1-877-238-4373進行諮詢。
聯邦家庭醫療假期法案(Federal Family Medical Leave Act,簡稱FMLA)
12周無薪假,工作有保障
在受FMLA保護的假期裡,雇主必須維持提供僱員的健康福利及保留工作職位。如何才能受到FMLA的保護呢?1)僱員至少為雇主工作12個月;2)在這12個月內,僱員至少已工作1250個小時;3)公司員工不少於50人。涉及到懷孕或者分娩,對於符合FMLA規定的僱員,在FMLA覆蓋範圍內的雇主必須在任意12個月的時間段內,給予僱員12週的無薪假期。12週的無薪假期是以小時數計算的,取決於僱員每週工作的總時長。一周工作40個小時的僱員總共可以享受480個小時FMLA休假時間。
* 小編友情提醒:FMLA保障的範圍非常廣泛。以上提到的僅是部分涉及到孕期婦女的基本內容。美國聯邦勞工部(Federal Dept. of Labor)將懷孕定義為“嚴重的健康狀況”(Serious Health Condition)。但這並不意味著非要在懷孕期間出現特別壞的狀況才能夠時候FMLA保障的假期時間。並且,僱員並不需要醫囑來獲得這個休假時間。
FMLA的好朋友,開始時間有不同
加州家庭權益法案(CFRA)和聯邦家庭醫療假期法案(FMLA)在資格規定及保障範圍是相似的。CFRA同樣提供12週的假期時間,並且在12週內,僱員繼續享有健康保險以及工作職位保障。和FMLA不同的是,這個12周是從什麼時候開始。
加州公平就業部(California’s Dept.of Fair Employment)解釋,CFRA保障的假期時間是從SDI不再支付薪水的那天,即產後的第6週(順產)或第8週(剖腹產)結束的那天。你可以選擇從這天起,開始12週由CFRA保障的無薪假期。此12周可以包括6週由PFL保障的有薪家庭病假。
對於符合FMLA/CFRA的規定,並為符合條件的雇主(FMLA/CFRA Eligible Employer)工作的僱員,從分娩日期起應有權享有長達18週的假期時間(順產,6週產假+12週CFRA假期),或20週的假期時間(剖腹產,8週產假+12週的CFRA假期)。如果你已繳納加州州立傷殘保險金(SDI),在這18週或者20週內,你可以收到6週/8週SDI保障的薪水和6週PFL保障的薪水。而絕大多數女性考慮的是,在SDI和PFL保障的薪水停止以後,是否還能承擔剩餘CFRA假期無薪的經濟負擔。如果你覺得沒問題,小編只能說,恭喜你找了個好老公。
結語
最後,希望能幫助各位準媽媽準爸爸在迎接新生命的過程中更懂得使用自己的應得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