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上兩篇的七種Hearsay Exceptions繼續往下說。
第八種,現在的想法Present State of Mind Exception。
言論發表者的言論表達了已經存在的思想,感覺,情緒,可以被採用。必須是說明當時的狀態。
舉個例子,甲的遺囑將他所有的錢留給本地的寵物救濟站,甲的家人質疑這份遺囑,因為當甲寫這份遺囑的時候有些精神錯亂。寵物救濟站提供一份證據,在甲寫遺囑的前幾日,甲對他的朋友說過:“我不愛我的家人。”可否被採納?是的,該言論可以證明甲不愛他的家人。
第九種,現在的生理狀況Present Physical Condition Exception。
言論發表者的言論描述了言論發表者目前的健康狀況,可以被採用 。必須是說明當時的狀態。
舉個例子,甲的手臂在和乙的車禍中受傷了。甲訴訟乙要求賠償。甲打電話給丙說到: “(1)我七月和甲在一起的時候他說 ‘我感覺手臂很疼’;(2)在十二月的時候他說 ‘我覺得七月的時候手臂特別疼。’” 可否被採納?(1)是的,因為這是目前存在的狀態。(2)不能,因為是在十二月回憶七月的狀態。
第十種,為了醫療診斷/治療的言論Statement for Purpose of Medical Diagnosis or Treatment Exception。
如果發言人為了診斷/治療,把他的病情說給一個醫療人員聽,這樣的言論可以被採用。法律假設一個人就診時會說出病情的真相。這個例外只能用於從一個病人或者病人的中介說給醫療提供者的言論。大部分情況下只採用病情的相關言論,而對責任方的指認不採用。比如,我被小張開的車撞了,被車撞了可以被採用,小張開車這部分不被采用。少數種類的指控比如家暴,虐童是可以指認責任人的。
甲訴訟乙因為一場發生在乙的店裏的事故。在庭審中,甲給醫生打電話說:“當甲在車禍後來我這裏治療一年,她說 ‘(1)手上的疼痛簡直要命;(2)我在過去的半年中沒法睡覺因為手疼;(3)當我從樓梯上摔下去的時候就開始了;(4)在乙店裏沒有防滑墊的樓梯上。’” 可否被採納作為傳聞反對?(1)(2)(3)都可以,盡管(2)是從後往前看;(4)不能,因為店內樓梯沒有防滑墊跟治療沒有關系。
其實Hearsay Exceptions有很多,這裏只是在探討一些比較常用的Hearsay例外,如果大家對其他的Hearsay例外也感興趣的話可以看看Federal Rule of Evidence 803: Exceptions to the Rule Against Hearsay,裏面記錄了二十幾條例外,我在這套Hearsay Exceptions的文章中一共只會談到其中常用的十二種。
下一篇文章會接著寫我想和大家探討的最後兩種Hearsay Excep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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