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兩篇我們介紹了何謂調停技巧、調停員如何技巧性地開場、雙方各自陳述和交流的過程,本篇說明最後幾項調停技巧步驟。
第四步:處理方案
上一步雙方對彼此有了理性的理解,同時也大概對彼此的底線有了一定的揣摩,這時候就可以以一種理性、合作的心態去博弈矛盾的處理方案。
在法院進行的調停基本上都是有經濟利益/損失的,這時候的雙方爭的就是一個金額數目,如果雙方能自動達成一個協議最好,如果不能,這時候調停員可以提出這樣一個建議,各方單獨跟調停員表明自己願意接受最低/付出最高的金額,兩邊平均一下,不見得皆大歡喜,但簡單粗暴的meet in the middle最是公平不過,大多數人可以接受這個方案。如果還是搞不定那就看看還有什麼附加的條件可以接受。
比較麻煩的調停處理方案是跟錢沒關系,或者錢並不是唯一目的。這時候調停員就要讓雙方各自提出自己的處理建議。提建議的時候要請雙方用SMART的標準來提議,所謂SMART是一個目標管理原則,其具體內容能寫一本書,簡介請參看http://baike.baidu.com/item/smart/2230883?fr=aladdin。大多數人對這個概念很陌生,一上來就要他們提出符合5個標準的建議是不太現實的,所以一開始最好先用一個其他的事例作為熱身,請雙方做一下練習再回到自己的case上。有了SMART作為指引,提出的建議基本上都不會太出格。
這時候的技巧就是跟雙方表明,聽到自己不認同的建議,請不要反駁或者打斷對方,就說出自己想要的建議,都說出來都寫下來以後,再把不能接受的去掉。如果前幾步進行的好,這時候的建議基本上都是靠譜的,有建設性的。如果到這一步了還聽到「讓丫去死」這種處理建議(別笑,還真有),那就說明你前幾步搞砸了。
第五步
並沒有什麼技巧可言,就是雙方把同意的處理方案規整的寫出來,雙方簽字生效。至此整個調停過程結束。更具體的調停技巧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完的,更多時候要看調停員的經驗、臨場能力、甚至是個人魅力。
還有讀者問到什麼是仲裁,不開一篇很難解釋的清楚,但這裡先吐槽一下,近些年仲裁原來越受歡迎,但仲裁的公正性卻越來越遭到質疑,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對不對,不公正怎麼會受歡迎?比如大家都有手機plan,如果你仔細閱讀,你會發現有強制仲裁條款,如果起了紛爭,根據仲裁條款你是不能去法院訴訟的,而是要去仲裁庭跟手機供應商對峙。因為是供應商付錢雇佣仲裁庭,所以仲裁庭的公正性就要對於我們使用者就要打個大折扣。這個折扣能有多大呢,有調查報告顯示,仲裁判給公司贏的比例超過90%,而且仲裁判決是不能appeal的。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的用戶條款裡都有強制仲裁條款,比如手機,銀行,信用卡等等。大部分人不知道強制仲裁條款,也不知道仲裁的公正性,吃了啞巴虧才知道仲裁有多黑。有識之士正在向國會申請法案重整仲裁庭,但是聲浪不大,也面臨既得利益團體的lobby強力的打壓,所以仲裁的改革可能還遙遙無期。但請大家有機會能支持仲裁改革就要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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