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人有機會走出國門,很多人開始喜歡海淘國外的商品,通常這些商品相同的質量,國外的更便宜,或者有一些好東西隻有國外才有。
其實作為家庭理財重要一環的人壽保險也具有相同的特點。下面我們就對比一下美國的人壽保險和中國的人壽保險有什麼不同:
保費低
美國的人壽保險業歷史悠久,從1762年第一份保單發出到現在,已經是一個成熟而發達的市場。據統計美國有1500多家保險公司,激烈競爭的結果就使得美國保險的保費在全世界來說也是最便宜的。在相同的保額的前提下,中國國內的保單保費與美國的最大差價達到5倍之多,也就是說同樣的條件之下,美國的保費隻需中國的五分之一!! (而台灣保單的價格是美國的三倍,香港的保單也比美國多出30~70%的保費。) 另外,美國人壽保險的主要的客戶對象是北美居民,因為北美地區醫療較為進步,人均壽命長,投資環境較為穩健,加上投資管道相對透明等因素的影響之下,使得保險成本較低,所以保費也會相對便宜許多。
產品好
中國的人壽保險產品一般為定期壽險,終生壽險,儲蓄分紅型萬能險三種。美國的除了這三種,還有投資型保險和指數型保險。目前這些產品都還沒有出現在中國市場。
分散投資
買人壽保險是分散風險的一種方式,而美國作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與中國經濟相互獨立,對於尋求分散投資的人來說是最佳選擇。其次就人壽保險本身,其現金值即使是受到訴訟,遭遇牢獄之災都不會受到影響。而在中國,這樣的保障恐怕是天方夜談。所以現在大陸的有錢人為以防不測,紛紛選擇買美國的人壽保險,把大把的現金投到保險上就是看中了人壽保險有官司保障的功能。既使日后被引渡回去了, 放在保險上的現金值別人也拿不走。
法律保護優
在美國發行的人壽保險是受到美國法律嚴格的保護,大家應該知道,美國多數的法律是以保護消費者為制定法律的初衷,尤其是保險法方面的規范,相較之下,不會讓保險公司因為模稜兩可的原因而拒絕理賠。就現今規范來看,每當遭遇理賠爭議時,美國法律對客戶的保護程度是遠大於中國國內。
例如,在美國發行的人壽保險都有“兩年不可抗辯期的規定”,這是什麼意思呢? 這是指如果客戶在投保時,對自己的健康或其他資訊有所隱瞞,例如有心臟疾病等重大疾病卻沒有告知保險公司,若在投保的兩年內客戶死亡,而保險公司在理賠審合的過程中找到証據,証明客戶在當初投保時並未誠實告知其所應提供的資訊,保險公司可以退還客戶所有已繳之保費,但無須依照其當初投保之保額給予理賠。
但若該保單已生效且超過兩年以上,客戶發生死亡的情形,保險公司在理賠審合的過程中,即便發現客戶當初未誠實告知的証據,根據美國的規定,保險公司不可以拒絕理賠,換句話說,保險公司在遇到上述情形時,是“必須”依據客戶當時投保的保額予以全數支付。這項措施是就為了避免保險公司因財大氣粗而想找任何理由拒絕賠償,藉由此項規范可以保障投保人的權利。
目前亞洲各國保單都有一項條款“若保單牽涉詐欺,可追溯終身”,單是這項條款,筆者就有所疑問,其中所謂的“詐欺”又是由誰來認定呢? 保險公司本身? 司法機關? 還是第三方公正單位? 之后所衍生出種種的問題,對投保的客戶可以說是頭疼外加心力交瘁,最后還不一定能獲得合理的賠償。單是這項規定,美國的人壽保險就完全顯示出其絕對的優勢所在!
理賠快
保險理賠的程序在美國非常簡單,隻要提出死亡証明以及死亡理賠申請單即可申辦理賠。若是非美國公民居民,也隻需要將死亡証明翻譯成英文並公証后,連同死亡理賠單一起送回保險公司即可辦理賠償。
而保險公司即會支付美金支票給受益人,受益人可以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存入戶頭,而此保險理賠完全是免稅的理賠。
中國人如何才能買到美國的人壽保險
中國人到美國來旅游兼購物或出差,有的順便買房置地,或為投資或為子女上學居住,這些人士以前是買不到美國的人壽保險,因為他們沒有美國身份。這幾年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開始放寬限制,允許居住在中國的中國人購買美國的人壽保險。一般要求如下 (必須滿足的條件):
- 投保人必須持有效護照和簽証,合法進入美國
- 在美國填寫人壽保險申請表
可能需要滿足的條件:
- 如購買的保險需要體檢,被保險人需要在美國,會有專門的醫療人員免費上門體檢,內容就是驗血,驗尿和量血壓,體檢結果最快一周內拿到。也有少數保險公司允許在香港體檢。
- 根據被保險人的年齡和健康狀況,保險公司有可能會要求提供本國的病歷資料。會由保險公司負責翻譯。
保費的付款方式:一般要求投保人在美國的銀行開設帳戶,投保人從銀行轉賬支付保費。一般人壽保險公司不允許信用卡支付保費,但也有例外,看保險公司的規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