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政府推動多項退稅及紓困福利,近日將花費近120億發放第二輪加州紓困金Golden State Stimulus(GSS II),基本門檻是年收入在7萬5000元以下,符合資格的居民每人最多可獲600,有受撫養人者可另加500元,預計從9月開始發放。         

領取紓困金須符合以下條件及福利

Gov. Newsom Proposes Budget That Would Send $600 Stimulus Checks To Two-Thirds Of Californians – CBS Sacramento

第二輪加州紓困金 (GSS II) 將以2020年度的報稅記錄為依據,比第一輪加州紓困金發放範圍更大,只要收入符合加州稅務局 (State of 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 FTB)的相關規定即可領取。  

  1. 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報稅。(未報稅者將自動失去資格)
  2. 2020年個人的加州調整後總收入(California Adjusted Gross Income, CA AGI)須低於7萬5000元以下,且不能是被撫養人。
  3. 2020年必須在加州居住超過半年以上,且在付款發放之日仍是加州居民。
  4. 必須持有合法的 SSN (社安號) 或 ITIN(個別納稅人報稅識別號碼)。
    1. 符合資格者可領600元紓困金,有受撫養人者可另領500元。平時已有自州的福利計畫,獲得低收入補貼的視障或殘障者,也符合領取資格。

建議尚未申報2020年稅表者,最好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報好稅,才有辦法領到紓困金。若過往有退稅記錄,加州稅務局將自動轉錢進入銀行帳戶;若過往報稅未曾提供過帳戶資訊,則會收到紓困支票。民眾可以在 FTB官網查看自己是否符合領取資格。

Published by Hyacinth 海恩斯

來自台灣,居住於聖地牙哥十餘年。喜歡戶外運活動及旅行。曾任文字工作者,如今在異鄉重拾寫作,希望用寫作帶給聖地牙哥的朋友,更豐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