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甲和乙口頭同意聯合花八萬美金購買一家小型的臨街店面。甲出了自己貯蓄的四萬美金。乙從雇主丙那裡挪用公款四萬美金。甲乙同意把店面放到乙的名下因為甲在外面有債主。之後甲乙同意乙可以經營店鋪,因為乙計劃用該店鋪作為藝術工作室和畫廊。甲乙還同意當乙離開店舖的時候,乙可以賣掉店鋪,分一半錢給甲。於是乙開始經營店鋪。在2005年,丙發現乙挪用公款的事情,然後開除了乙。
在2012年,乙把店鋪買了,得到了三十萬的資金。乙打算給甲四萬,但是甲想要十五萬。甲和丙都以conversion的罪名起訴了乙。庭審時,法院發現乙對甲和丙conversion罪名都成立。
乙那麼甲能從乙那邊合理得到什麼賠償呢?乙有何合理的辯護呢?
Conversion是指故意未經同意又沒有特權的情況下控制別人的財物。民事賠償裡麵包含了很多分類,在general damage裡面乙要歸還甲四萬美金,在special damage裡面甲並不擁有,在punitive damage裡面要證明甲的惡意,他們之前的協議是平分賣店舖的錢,但目前乙只打算給甲四萬,如果法院裁決乙有惡意,那就會有罰金。
可以辯護Pari delicto相似罪行,就說甲也有犯罪,因為甲想要躲債。所以法院覺得乙的罪行大於甲,那就不能用這個辯護。甲也可以不起訴conversion,而起訴restitution,這樣甲可以得到四萬美金外加利息。甲也可以起訴purchase-money resulting trust,這樣可以得到十五萬美金賠償。法院為了防止乙不當得利,還是會支持甲得到一半賣店舖的錢的。他們的口頭協議會通過Parol evidence rule去支持這個店鋪作為信託。乙會提出statute of fraud作為辯護因為沒有書面合同,但是甲乙協議不關乎彼此買賣產權,所以該辯護不適用。乙如果說甲為了躲債是Unclean hands的話,那他自己挪用公款也挺糟的,所以法院會考慮雙方的犯罪情況來給甲賠償。甲可以要求以constructive trust得到一半賠償,但也有可能因為unclean hands被拒絕。甲還可以起訴Equitable lien去要求得到賣店鋪價格的一半賠償。
那麼丙能從乙那邊合理得到什麼賠償呢?乙有何合理的辯護呢?
乙挪用了雇主丙的四萬美金,所以可以要求賠償本金和利息,由於乙的惡意,乙還要賠償罰金。但是由於丙等了七年才起訴,要看當地的法律有沒有過追訴期。乙挪用公款去不當得利,所以丙可以起訴Constructive trust去得到店舖一半產權,乙經營店鋪這些年該給丙一半產權的租金。乙會辯護說丙故意推遲起訴他,但是並沒有證據證明丙的推遲起訴給乙帶來的損失,所以辯護失敗。
All photos come from Google Image, for educational purpo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