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議案第58號( Senate Bill 58)將允許全州10個城市的酒吧,每天額外提供兩小時的酒精飲料時間,意味著加州的每日酒精銷售截止時間將從凌晨2點延長至凌晨4點。這法案聽起來有一點荒謬,這樣不是喝酒喝到快天亮嗎?這樣一大早是不是還很多人是宿醉地開車去上班~這樣不是很危險嗎?這項法案遭到聖地牙哥縣警察局長和警長協會嚴正反對的一項州議案,Chula Vista警察局執法小組主席 Roxana Kennedy也表示這對社區負面影響頗大,特別是從市區開車回家的時間更晚,而警察需要取締或是監管的時間就拖得更晚了!

對民眾們與辛勞的警察伯伯不太安全吧!

這一項變化將對公共健康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延長酒精銷售意味著在早晨通勤中有肯能會有更多酒醉司機,或是造成更多的酒駕事故,帶來更多的傷害和更多的死亡。SB 58法案預計在 Cathedral City、Coachella、Fresno、Long Beach、Los Angeles、Oakland、Palm Springs、Sacramento、San Francisco 和 West Hollywood等夜生活活躍及觀光客聚集的地點開放延長兩個小時銷售酒精飲品,這的確對於促進當地經濟是一大助益。

但事實上,聖地牙哥地區執法機構就指出酒精相關問題每年花費超過370億美元,其中包括公共安全、犯罪、街頭碰撞、傷害和疾病相關的費用。另外,非營利性太平洋研究與評估研究所( Pacific Institute for Research and Evaluation)的研究也顯示,在此議案建議的延長酒精銷售時間後,財政損失將大幅增加,導致死亡人數增加230%,傷害交通事故增加179%,這樣的數據感覺上實施這項法案並不是明智之舉!

Published by Hyacinth 海恩斯

來自台灣,居住於聖地牙哥十餘年。喜歡戶外運活動及旅行。曾任文字工作者,如今在異鄉重拾寫作,希望用寫作帶給聖地牙哥的朋友,更豐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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