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開第一槍,規定總部設在加州的公司不再讓男性獨霸董事會。根據近日頒布的一項新法律,該法律要求該州的公開交易公司在2019年底之前,至少要有一名女性安排在其董事會中,否則將面臨處罰。未來將再下一城,還要求擁有五名董事的公司在2021年底之前增加兩名女性,而擁有六名或更多董事的公司將在同年底增加至少三名女性。雖說這類措施在歐洲國家很常見,這可是美國第一次有這種法律規定。可見,美國的女權還有待繼續努力!

加州法律樹立好標竿

州長Jerry Brown 簽署了法律,還有一系列其他法案,用意在「保護和支持婦女、兒童和工薪家庭」。根據PwC公司研究, S&P 500中的大多數公司董事會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但只有四分之一的公司有兩名以上的女性。在此之前,加州公開交易的公司中有四分之一的公司董事會中仍然沒有一名女性。

事實勝於雄辯

事實上,女性人口占了一半以上,佔購買決策的70%以上,她們的洞察力對企業文化影響、行動和營利能力討論和決策至關重要。甚至有許多獨立研究表明,董事會中有女性的公司更有利,更有成效,但說來奇怪,就是沒有人認真的當作一回事!

趕緊追上歐洲先進國家

在企業領導層中建立更好平等的關鍵一步是很重要的。但是,設置配額可能引起爭議。反對者認為,配額的壓力將導致不合格的女性成員和對男性候選人的潛在敵對關係。但如果沒有設定配額,公司可能無法真正落實多樣化的策略。與其他國家法律相比,加州的立法還是很薄弱的。以挪威和其他歐洲國家為例,早已規定需要一定比例的女性擔任董事會成員。對於較大的挪威公司,立法要求女性佔董事會的40%。

Published by Hyacinth 海恩斯

來自台灣,居住於聖地牙哥十餘年。喜歡戶外運活動及旅行。曾任文字工作者,如今在異鄉重拾寫作,希望用寫作帶給聖地牙哥的朋友,更豐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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