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全新的20年代,新年伊始大家應該都還在相互道賀、或在忙著立下今年的new year resolutions。不過許多律師、銀行界人士和警界人士都已經發出給民眾的溫馨提醒,從2020年開始記得在填寫任何有法律規範上的文件時,簽署日子時的年份要寫2020。
以緬因州東米利諾基特 (East Millinocket)警局在臉書上被轉發4000多次的帖子而言,譬如2020年的3月3日,切勿簽成3/3/20 或接受這樣簽發的文件,因為可能成為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把20年改作 2017、2018等等作某些目的,日後有所損失是由自己付上的。記得寫好寫滿、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