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和S是多年的老朋友,同時被指控持槍搶劫便利店。他們打算請B的叔叔L作為他們的律師。L是遺產規劃律師,從沒做過刑事辯護。

B和S見到L後都表示從未搶劫他人。L答應代表他們並出示協議包含條款:「代表範圍,律師同意代表客戶參與任何調解或者開庭。無利益衝突,律師可以其他代表任何和客戶利益不衝突的人,律師將會告知客戶潛在的利益衝突代表。費用開銷,律師預付起訴或者辯護開銷。如果敗訴,客戶不付律師費,只付律師預付開銷。勝訴後,客戶支付一萬酬勞外加律師預付開銷。「 B和S在協議上簽字。

兩天後,L代表B和S在法庭傳訊。L在傳訊過程中因為不熟悉刑事程序惱羞成怒,法院讓L退出此案件,並給B和S任命了新的律師。B和S同意用新律師。

儘管被解雇時L在此階段並沒有產生任何訴訟費用。L問B和S要兩千律師費用來報銷他為案子所付出的時間精力。

根據ABA和加州的法律,L違反了什麼律師的責任嗎?

L同時代表兩名被告需要告知S和B潛在的利益衝突並取得兩人簽字的豁免。L是B的叔叔,在處理案件時會有來自家人的壓力,所以會有實際的個人利益衝突,L應該告知S實情並取得書面豁免。但是L什麼都沒說,所以違反了律師對客戶的忠誠責任和利益衝突責任。

L需要告知S和B由於同時有兩個客戶,保密責任是被免除的,交談過程的言論是可以以後揭露互相用於辯護或者指控的,L沒有告知此風險,所以也是違規的。

刑事辯護案件是不能用勝訴獎勵機制費用的,所以L的協議裡面關於勝訴拿費用的條款是違規的。在加州超過一千美金的服務費要寫下來,此處也還算是有寫下來,但是沒有寫L作為律師的正常時薪或者中途離職該如何付律師費。一萬律師費很難說是否合理,這就要讓法院看實際情況定奪了。L提前預付訴訟費用是可以的,但是L被法院推出案子後還要求S和B為自己不合格的律師工作支付兩千美金費用是不合理的。

L是遺產規劃律師沒接過刑事辯護案件,但是可以通過學習或者與其他律師合作讓自己勝任案件,但是此處L因為不熟悉刑事程序被法院要求不能繼續代表S和B表明L的不當行為並沒有完成律師勝任案件的責任。沒有準備好就去開庭違背了對法庭的禮儀責任。L在被解聘後,需要立刻歸還S和B所有跟訴訟有關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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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 肖俊俏

肖俊俏,律师,客座教授,教育学博士教育行政管理方向(2014),法律博士(2019),工商管理学博士信息与数据科学方向(2021),葫芦丝演奏家。 Junqiao Xiao, Attorney at Law; Adjunct Professor at CSML, CSPP, AIU. Doctor of Education in Educational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2014); Juris Doctor (2019);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Information and Data Science (2021); Hulusi Music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