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最近把一个仓库卖给B。仓库屋顶是由人工材料T制成的。在谈判时,B问屋顶的情况怎么样,A回复说: “从来没有问题。” 事实上是屋顶材料制造厂家去年通知A说仓库屋顶很快将会漏水。关于买卖仓库的销售合同明确指出该产权售出“就是如此,建筑物的条件没有任何保障。”
B买了仓库后,屋顶开始漏水。 B雇佣了经验丰富的律师L去起诉A,因为A的误导和没有揭露事实,要求撤销仓库销售合同。
开庭时,L提供了C博士的化学工程师专家关于屋顶的证词。 L知道C之前作证说:”人造材料T做的屋顶能用最少五年。” L还知道从厂家的产品说明说人造材料T屋顶几乎可以无限期的使用,但在某些天气情况下不行。在交叉审问时,C却作证说:” T材料的屋顶从未使用超过五年。气候不是重要因素。T材料屋顶五年内必出问题,全世界如此。” 在开庭辩论尾声时,L重复了C的言论,并说L亲自检查了屋顶后验证了C的证词。
B能否因为误导和不揭露事实的原因而取消和A的合同?
此案件涉及房地产交易,所以归common law管辖。 A和B之间存在有效房地产交易合同。 B会要求使用parol evidence rule把A说的屋顶从来没有问题的话也加到合同中去。由于B要使用misrepresentation作为自己的辩护,所以A的口头言论也要录入到合同中去。 A故意欺骗B说屋顶没问题,B依靠A的言论从而购买了仓库,因此B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因为A的诈骗。 A可以隐瞒屋顶的问题,知情不报,所以B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因为A刻意隐瞒事实。
B可以要求rescission撤销仓库购买合同。 B还可以要求restitution,那么A需要归还购买产权的款项和利息,B要过户把仓库产权归还,同时B占领A仓库的那段时间需要给租金,但如果屋顶坏了不好使用B就不要付租金。 A可以能会用“as is”这个条款说B签约时就预估有风险了,但是刻意的民事侵权诈骗导致了签约方对情况了解不够,所以这个辩护无用。
根据ABA和加州法律,L违规了吗?
有经验的律师不会去请很容易被弹劾的证人,专家证人C的证词前后不一致,在交叉审问时出现了诚信度问题,因此L违反了胜任案件的责任。
L应该知道C撒谎的事情,但还是打算启用该证人,所以L违反了对法庭坦白的责任因为明知是假证据还启用。
L在结束陈词的时候对陪审团提到C专家的伪证词,律师不该教唆为证或者使用伪证,所以L违反了自己不该使用伪证的责任。律师不能误导陪审团,发现伪证应该立刻采取补救措施。但此处L却还用伪证误导陪审团结案,所以在加州这是重大违纪。
律师不能自己去检查屋顶并作证,所以L违纪了。
为专家证人C的伪证付费属于道德沦丧,不诚实且腐败的行为,所以L的不当行为违反了ABA和加州法律所对律师要求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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