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A成立了R公司,他為自己的股票支付了一百美金並且從B那裡貸款五萬美金。他任命自己和兩名家人為董事會成員,並且任命自己為主席並且批准租十年的店鋪。 A管理店鋪並且把R公司的10%的收入作為自己的酬金。之後,B從A手上買了R公司20%的股份。 R公司董事會批准了從A的另一家X公司購買30%的股份。
A開始往家裡帶R公司的存貨並且不付錢。 R公司有時盈利就有股份分紅,有時虧損就沒有。 R公司的董事會有時候一年開三次會,有時全年不開會。
最近,R公司停止生意,資產價值五千美金。 S公司起訴R公司說欠了一萬美金的電腦設備貨款。另一個起訴是B的那筆五萬貸款到期。 S和B分別起訴R公司和A。
S起訴A和R公司可以合理的得到什麼賠償呢?
R股東人數少加上由老闆親自管理,因此是個close corporation。
R公司由A和B兩名股東運營,A能得到10%的收益作為薪水。 A欠S公司一萬美金電腦設備款項。 S公司會指出R公司開會機制不完善,一般公司都是每年兩次例會,R公司則是有時一年開三次會議有時不開。因此R公司沒有遵循corporate formalities。
A支付了一百美金作為原始啟動資金後來有借貸五萬給R公司,但是簽了十年店舖租約外加要付薪水給A,還是略顯資金儲備不足。快要破產時R公司資產只剩五千美金外加欠S公司一萬美金。因此,R公司確實有資不抵債的問題。
R公司後來在A的另一家X公司處購買了30%的股份,外加A經常把R公司帶回家不付錢,因此A有把R公司的資產拿做自己私有化的目的。因此A把自己的資產和R公司資產混淆在一起。
A拿R公司的錢購買自己X公司的股票,外加不舉行正常例會,因此也有Alter ego的問題。但是沒有涉嫌詐騙。
一般來說,公司股東的個人財產不會對公司債務有責,但是股東也會有責如果法院裁決有不當行為的話。作為合同的債權方,需要證明兩個公司運營方面的錯誤去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目前如上討論證明了R公司沒有遵循corporate formalities,有under capitalized的問題,A混淆了公司資產和個人資產,還有Alter ego的問題,所以股東有責任。
B可否起訴A?
Derivative suit衍生訴訟權指的是如果管理者或者第三方對於公司消減了責任,公司沒有履行義務和責任,股份持有者可以以公司名義起訴被告。需要證明四個要求:管理者的要求除非無效,股份持有者的要求除非無效,有立場去起訴,已經發行債卷。
B作為少數股東可以代表R公司去起訴A作為主席和管理者違反了照顧責任和忠誠責任。 R公司在A的另一家X公司處購買了30%的股份,外加A經常把R公司帶回家不付錢,這些不當行為都讓R公司受害。董事會是由A和兩名家人構成,肯定會拒絕B的要求,所以此處無效。 A和B都是股東,B是小股東,所以也是無效。但在B持有股份期間受害,所以B有立場去起訴。 B可以發行債券或者其他手段去募資起訴R公司。所以B可以以R公司的衍生訴訟權去起訴A違反信託責任,如果B勝訴,R公司收到賠償後,B可以去報銷自己起訴的開銷。
A拿10%的R公司收入作為酬勞並沒有違反對於R公司的保管責任。購買X公司的股票是通過董事會批准所以也很難說違反了保管責任,但卻是違反了忠誠責任因為他在為自己牟利並且A沒有和B解釋其中的利益衝突 。但是把R公司的庫存帶回家不付錢確實是違反了保管責任和忠誠責任。 A違反了大股東對小股東的責任因為A購買了X公司的股份沒有告知B以及A把R公司庫存帶回家不付錢,但是B很難把自己的股份兌成錢因為這是家close corporation沒有人會買B的股份。要先付清債主的錢才能付股東的。
如果R去法院強制破產,A能從R公司收到五萬貸款嗎?
目前R公司只剩五千現金卻還欠S公司一萬美金和A五萬債務,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儲備資金不足,因此S有優先權,資不抵債,破產後A得不到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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