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一個新的開始,隨之而來的是許多會直接影響汽機車駕駛和腳踏車騎士的交通相關法規。這些新法在2015年立法會議期間由州長Jerry Brown簽署,涵蓋了所有包括肇事逃逸、酒駕以至於電子機動板等等,在2016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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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警報系統

根據加州公路巡警局(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新聞發布,從週五開始,將為導致死亡或重傷的肇事逃逸事件建立黃色警報通知系統。

就像安珀警报(Amber Alerts),加州公路巡警局將與請願的執法機關合作,以確定肇事逃逸情況有必要觸發緊急事態系統,包括是否應使用在高速公路上的變動信息標誌。黃色警報的標準包括是否有關於肇事逃逸駕駛或其車輛的信息資訊。

該法案是由當地議員Mike Gatto發起。

銀色警報系統

銀色警報通知系統於1月1日起修訂,讓當有車輛涉及失蹤人口事故時,可使用變動信息標誌發布消息。當老人或患身心障礙者失蹤或被視為有可能性危險時,區域性和州際性緊急警報可以被啟動。

酒後駕車:點火器鎖定裝置

2016年一項新的法律批准了為期一年的延長試驗計畫項目,其中被定罪酒後駕車的人可能需要在他們車輛上安裝點火器鎖定裝置。在設備將會記錄駕駛者呼出的酒精含量,並能根據結果防止車輛運行。

根據加州公路巡警局發布,這項試驗將會影響到Los Angeles、Alameda、Sacramento 和 Tulare 縣。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

根據加州公路巡警局表示,1月1日起,移動緩慢的客運車輛必須安全地靠邊停車而讓其他車輛通過的法律將擴編且適用於自行車輛。該法律規定如果超過五台以上的車輛堵塞在其後,移動緩慢的汽車和自行車必須使用下一個可用岔道或是其他可行區域靠邊停以讓其他車流通過。

電子機動板

根據加州公路巡警局的定義,「電子機動板」為站立使用的電子驅動帶輪板,新法規定其時速不得超過15英里,根據新聞發布,電子機動板只能在限速35英里/小時以下的公路上行駛,或者在特別指定的自行車道上行駛。

新法還要求電子機動板(包括流行的懸浮滑板)騎乘者必須16歲以上且須配戴頭盔。同時規定,不能在喝酒和吸毒後騎乘該裝置。

耳塞或耳機

在十月初提交給國務卿的參議院法案第491條,將禁止駕駛車輛的任何人戴著覆蓋、懸掛或插入兩耳的耳機。

原有法律禁止駕車和騎自行車的人雙耳配戴耳塞或耳機,但有一些例外。

駕照自動選民登記(DMV Voter Registration)

現在的駕駛人可能部會受影響,但在明年的新法中,只要加州居民去車管局(DMV)申請、更新駕照或更新住址即可自動登記為選民。不過,將也有退出的選項。

雖然新法被提名開始於1月1日,但根據洛杉磯時報報導,DMV的信息在法律規定內容被開發、全州數據庫系統被建立、以及落實計畫的資金有著落之前,將不會被發送給國務卿。因此,該法律何時生效還是個未知數。

 

Published by mia liao

只是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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