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F是個新偶像崇拜組織,在過去的很多年裡,城市建築管理部門都批准他們在冬至日前後在市政廳大樓樹立一個五英尺直徑的太陽雕塑。這個陳列雕塑下面有一個標語寫著 “OWF祝你冬至日愉快”。
去年,建築管理部門執行了一條新的法律叫做“季節展示政策”,裡面提到:“宗教展示和標誌是不允許出現在任何政府建築裡面的,因為此類展示和標誌暗示政府對其宗教的支持。”
之前,建築管理部門很寬容的允許各類公共和私人的演講和展示在市政廳大樓內。但是,基於新政策就拒絕了OWF的關於太陽雕塑的展示申請。
根據最高法院的裁決,聖誕樹是不帶宗教意義的標誌物,所以建築管理部門在大廳裡豎起了一棵聖誕樹,但依然拒絕OWF的關於太陽雕塑的展示申請。
OWF挑戰了建築管理部門的政策和關於展示聖誕樹的決定。 OWF還提議在太陽雕塑旁放一個聲明標語去表明這個雕塑不受到政府支持。建築管理部門還是拒絕了。
OWF起訴政府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裡面的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 OWF可以用什麼辯護支持他們的起訴呢?結果如何?
新政策是政府行為,OWF的言論和宗教行為受到了限制,因此OWF有立場去起訴。
市政廳可以選擇不接受OWF的展示雕塑,因為這不是城市發布的消息或者說這不是政府想在此地點想要表達的意思。在新政策頒布後,政府走廊看起來像受限制使用的公共場所,所以在政府走廊上展示雕塑屬於在政府產權上發表政府言論。市政廳走廊這個公共場所地點是是受限制使用的,所以不依照慣例繼續讓OWF也是可以的,。
政府為了避免現在建立宗教的問題,可以拒絕OWF展示,只要是理由符合最基本的合理標準即可。新政策看起來是內容為基礎的來服務政府必需的利益。城市讓也有宗教意味的聖誕樹展示,而不讓OWF的雕塑展示,看起來並沒有合理的滿足政府的利益。而政府的行為看起來是很量體裁衣的限制了宗教或者類似宗教的展示。因此OWF會在言論自由的起訴上成功。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通過第十四修正案引用到州里,禁止政府幫助建立宗教。政府展示了聖誕樹,卻不允許其他宗教組織展示冬至日雕塑,這看起來就有些偏心了。那麼我們來看一下Lemon判例裡面提到的三個元素來判定政府是否支持宗教了,就說政府的政策必須滿足行政目的,主要目標不能是幫助或者禁止宗教,政府不能和宗教糾纏不清。在這個案子裡面政府目標是慶祝節日,僅僅放一顆聖誕樹並沒有違規。但是讓聖誕樹不放其他宗教的展示看起來像是支持基督教。建築管理部門立聖誕樹之前應該先和政府商量,這裡看起來政府有和基督教糾纏在一起。買樹本身看起來就像是一種支持,但這裡好像只是照顧聖誕樹,所以很難說跟宗教糾纏在一起。但是不管怎樣看起來政府好像喜歡基督教一些,所以OWF在建立宗教條款這一項可以勝訴。
在冬至日立太陽雕塑對於OWF來說是一種宗教信仰自由的行為,但政府並沒有乾預他們的自由,他們可以在其它地方繼續立雕像。政府不能強迫個人信仰自由。要么政府回到原來的條款去,要么政府要祛除不能宗教展示的新條款。政府的政策還是要和利益相關。這裡看起來政府的政府基礎宗教而不是行政目的。 OWF在政府場地有言論自由,政府的政策必須量體裁衣去吻合滿足政府利益,不能歧視或者沒有其他選擇餘地。因此,OWF會在宗教這一項敗訴因為他們曲解政府政策並且政府沒有集中鎖定要去禁止任何一個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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