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A州居民,在A州唯一的大型H連鎖酒店裡面當經理,年薪十萬美金。 H酒店成立於B州,大部分的酒店都在那個州成立。 H酒店的主要行政辦公地址在C州。

在甲的為期五年的僱傭合同還有兩年結束的時候,H酒店開除了甲。甲立刻找到了新的工作,年薪九萬美金。

甲立刻在B州起訴了H酒店,說是錯誤的結束了僱傭關係合同。甲要求H酒店把剩下兩年加起來二十萬的工資還給他。在B州,計算錯誤結束僱傭關係合同的算法是僱員按合同應該掙的減去僱員在結束僱傭後實際自己掙的。

H酒店的法院传票寄到了C州的办公室,H酒店立刻把案子转到B州的联邦地区法院。甲立刻要求联邦法院把案子保持到州法院,联邦法院拒绝了。甲上诉到联邦上诉庭。

甲在联邦地区法院申请禁止令,让H酒店禁止开除并强制恢复他的工作。联邦法院准许并给了禁令。一个半月后,H酒店在联邦上诉庭上诉了禁令。

聯邦地區法院是否正確的拒絕了甲要求把案子保持在州法院?

如果案子一開始就可以被聯邦法院受理,那麼被告是可以在收到傳票後直接把原告在州法院的案子轉到聯邦法院的。僱用問題屬於聯邦問題,所以聯邦法院可以受理。公司可以有兩個戶籍,所以H公司是B州和C州。甲是A州居民,並且訴訟二十萬美金工資超過了聯邦要求的七萬五千,但是法院有可能會使用B州的法律去計算甲新舊工作工資的差價,那就是兩萬美金。目前案子要計算自然損失,所以聯邦法院會用B州的法律去計算。但是甲申請了H酒店不得開除他的禁令,所以甲能保持二十萬美金的工資訴訟,這裡還是有diversity jurisdiction。儘管如此,事故發生在B州,甲有權保持案子在州法庭,聯邦政府不正確的拒絕了甲想要保持案子在州法院的需求。

聯邦上訴庭會如何處理甲的上訴?如何處理H酒店的上訴?

聯邦地區法院的拒絕並不是最終的判決因為訴訟還在繼續。甲要求保持在州法院的要求並不是被上訴庭拒絕的因為聯邦地區法院有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去審案子。上訴庭不會給甲的上訴writ of mandamus職務執行令狀,因為甲有可能在最終的判決上得到足夠的補償。因此,聯邦上訴庭會裁決沒有合適法律去聽甲的上訴。

聯邦上訴庭可以不聽案子的裁決或者命令,除非在得到裁決或者命令三十天內發出了上訴通知。 H酒店在一個半月後要求上訴禁止令已經超過了三十天了,所以H酒店的上訴通知不夠即時。因此,聯邦上訴庭會拒絕H酒店的上訴。

 

All photos come from Google Image, for educational purposes.

Published by 肖俊俏

肖俊俏,律师,客座教授,教育学博士教育行政管理方向(2014),法律博士(2019),工商管理学博士信息与数据科学方向(2021),葫芦丝演奏家。 Junqiao Xiao, Attorney at Law; Adjunct Professor at CSML, CSPP, AIU. Doctor of Education in Educational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2014); Juris Doctor (2019);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Information and Data Science (2021); Hulusi Music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