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簽了個合同,是甲給乙遠離人群的房屋設計安裝室外庭院設計。甲答應完工後收費一萬五千美金。甲預估每個月需要花費一百小時,工期持續三個月。他一般收費是每小時一百美金,他答應降價是因為乙答應他可以給該項目拍照發表文章投稿某知名後院花園雜誌。他覺得發表文章出名能吸引更多客戶來補貼他此次降價做工的酬勞。

甲在完成兩個月的工期後,乙不公正的違約了。甲在第三個月和另一名客戶丙簽約了後花園設計,花費十五小時賺了一千五百美金。不管甲接不接丙客戶的這個活兒,甲都能在乙的案子上按期完工。 當乙不公正的違約的時候,甲和丁在溝通丁的後花園設計費三萬美金。當丁得知甲和乙的合同糾紛事情后,丁不打算和甲繼續合作。 甲起訴乙,他想要繼續完成乙的後花園設計項目。

甲能否尋求什麼合理的賠償呢? 甲和乙是服務類的合同,所以屬於common law管轄。 在甲乙合同持續進行兩個月後,乙告知甲自己要違約了,所以是anticipatory repudiation預期違約,這種違約是可以立刻起訴要求賠償的。 甲可以得到三分之二的款項一萬美金外加法庭裁決前的利息作為general damages普通賠償。乙會辯護說甲在第三個月找了個一千五百美金的新活兒,所以已經把損失降低了,但是甲之所以第三個月會找個新活兒是因為乙違約導致甲有空閒,甲是可以按時完成乙的工程的。因此,乙的辯護不合理。

甲可以按他平日里正常一百美金的時薪要求quantum meruit restitution,那麼兩個月服務的兩百小時就是兩萬美金。乙會辯護說整個項目完成也就一萬五千美金,為何要兩萬按量賠償呢?由於甲沒有完工乙的後花園就沒辦法給乙的後花園拍照寫文章去雜誌上發表,所以乙沒有理由要求甲降價服務。由於按量賠償比普通賠償甲能得到更多更合理的賠償,所以法院會支持這一種。 甲還可以要求consequential damages。但是,由於發錶帶圖片文章出名帶來的利益無法正確用數字衡量,所以甲不能要求乙賠償此項。由於乙的違約導致甲的客戶丁流失,甲會要求乙賠償,但是乙違約時並不知道甲和丁在談合同,所以乙對於甲失去新客戶丁並不負責。

如果金錢無法彌補甲想要完成園藝作品發表文章出名的心願,甲是否那能向法院要求specific performance呢?法院不會批准,因為甲是否會因為發表文章出名是難以預測的,並且法律不能強迫個人服務的執行因為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 綜上所述,法院會駁回甲對於specific performance的要求,但是會給予金錢上合理的賠償或者按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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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 肖俊俏

肖俊俏,律师,客座教授,教育学博士教育行政管理方向(2014),法律博士(2019),工商管理学博士信息与数据科学方向(2021),葫芦丝演奏家。 Junqiao Xiao, Attorney at Law; Adjunct Professor at CSML, CSPP, AIU. Doctor of Education in Educational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2014); Juris Doctor (2019);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Information and Data Science (2021); Hulusi Music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