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市最近新建了一個公交站,並安裝了一個大的佈告欄讓人們隨意貼各類文案。該城市還要求所有的貼出的文案必須是英語和西班牙語雙語的,因為該城市的人口說英語的和說西班牙語的平分秋色。 該城市拒絕America for Americans Organization (AAO) 去使用佈告欄因為AAO想要貼一份只用英語撰寫的海報做自我介紹。該海報還說AAO的主要目的是禁止移民,並且寫了開會的時間地點,慫恿大家花十美金入會。
該城市拒絕AAO用佈告欄違反了AAO會員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嗎? 如果要有足夠的立場去挑戰這個法案,也就是這個法案的實施必須對AAO有實際上的損失,要能證明該損失是政府造成的,並且是可以解決的。 AAO有損失因為城市拒絕該組織在告示欄貼海報。城市要求西班牙語和英語雙語海報,所以說AAO的損失追本溯源到城市對於告示欄的管轄,如果撤銷城市對於告示欄的管轄,就能彌補AAO的損失。綜上,AAO有足夠的立場去挑戰這個法案。
拒絕AAO的是城市,所以是政府行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公民自由言論的權利。 AAO想要用告示欄貼海報和他人溝通卻被禁止,看起來確實像是城市政府侵犯了AAO的第一修正案權利。但根據地點的不同,城市確實有權利對於特定的地點實行一定程度的管轄。雖說告示欄是對普羅大眾開放,但告示欄屬於limited public forum,所以城市對於告示欄可以實行TPM(time, place, manner)管轄。城市可以對告示欄張貼的時間,地點,和形式有要求,但對張貼的內容卻不能管轄。
所以我們看城市對這個告示欄僅有雙語的要求,屬於manner形式的管轄,城市對告示欄的要求是Content-neutral的,沒有管海報的內容是什麼,即使是反對移民這樣政治不正確的題目也並不限制。所以城市對於告示欄TPM的管轄完全合理,而且城市還有其他的告示欄或者其他地區可供AAO可以使用,選擇的空間很廣,所以城市的要求是沒有違反憲法。 AAO 會辯護說城市的行為影響了他們的freedom of association,但是要求海報雙語沒並影響大家加入組織的權利,再說只是不在這個告示貼公告也不會影響社麼。這個城市本就有很多說西班牙語的居民,海報有西班牙語並不會影響AAO的理想和納新,所以AAO的辯護不會成功。城市並沒有禁止信息的發出,所以也沒有prior restraint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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