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囑當中未經證實的文件和事件大致有五種情況。

先來看Integration,指的遺囑中分離的頁碼,但也可能是遺囑的一部分,如果這些頁碼在立遺囑的時候已經存在,立遺囑人有意願讓其成為遺囑的一部分。你在寫遺囑的時候所有遺囑的頁碼不一定要在一處,可以有幾個頁碼在另一個人手裏或者在另一個城市,但必須要已經存在了,證人也知道有這麽回事情。

再來看Incorporation by reference,說的是這個遺囑指向的參照物件必須在立遺囑的時候就有了,也必須要清晰的指出來,也可以用外部證據來證實。比如你可以在遺囑的裏面有一條說還有封信在某個抽屜裏,但這封信必須要在立遺囑前寫好,之後的不算。

Republication指的是如果有codicil那就算是更新了。

Acts having independent significance指的是遺囑中的一個條款有可能因為外在環境支持或者影響到遺囑。比如一對夫妻在這個州不是合法的夫妻,但是他們不知道,依然把自己當成合法夫妻,丈夫去世後寫遺囑把財產給妻子,但沒寫名字,那麽根據事實推斷這個事件就是Acts of independent significance。

Quantum meruit recovery 一般是針對沒有結婚的同居者,就算沒有口頭承諾給遺贈,存活的同居者也可以用Quantum meruit在死者的遺產中得到同居過程中服務價格和預期的酬勞。 

Codicil 是遺囑修正附錄,可以按法律請律師做出來有證人作證簽字寫日期,也可以純粹手寫。寫Codicil在某種程度上屬於更新了遺囑。有一個著名的Gilbert案例,他在名片和餐飲收據紙張的背後寫了Codicil然後放進信封,也是合法的,寫Codicil的紙張載體並不重要。

來一起做個題,甲的第一份遺囑寫到他要給乙一張桌子,給丙兩萬,然後剩餘的遺產給丁。甲在兩年後去世,大家找到了他的第二份遺囑,裏面寫到他要給乙的丈夫那張桌子,給丙一萬,然後剩餘的遺產給丁。在第二份遺囑裏面沒有任何廢棄第一份遺囑的條款也沒有提到第一份遺囑。在甲去世後,那張桌子價值一萬,其他財產價值九萬。在UPC裏面, 第二份遺囑會替代第一份遺囑因為所有的條款都變更了,第二份遺囑是最後的,所以最後最接近亡者的意願。 如果第二份遺囑沒有提到丁,那麽我們就不會知道立遺囑人的意願的,所以第二份遺囑就有可能會變成參考附錄,我們需要找其他的外在證據來論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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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 肖俊俏

肖俊俏,律师,客座教授,教育学博士教育行政管理方向(2014),法律博士(2019),工商管理学博士信息与数据科学方向(2021),葫芦丝演奏家。 Junqiao Xiao, Attorney at Law; Adjunct Professor at CSML, CSPP, AIU. Doctor of Education in Educational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2014); Juris Doctor (2019);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Information and Data Science (2021); Hulusi Music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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