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說說 Pure will substitutes 和 non-pure will substitutes 有何不一樣。
在純粹的遺囑替代品中,立遺囑者保持了終身主權和控制,比如人壽保險、養老金帳戶、Pay on Death帳戶、可撤銷的信托。純粹遺囑替代品特徵:1. 終身可控,2. 無法律手續去執行,3. 無遺囑查驗,4. 資產明確。
非純粹遺囑替代品提供了生存者取得權,但是立遺囑者失去了無拘無束的終身主權和控制,比如聯名的銀行賬戶和合夥租賃。
遺囑替代品把遺產在遺囑檢驗之外給受益人,受益人就不用去法院做遺囑檢驗了,只用拿著死亡證明去受益就好,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和精力。
遺囑和遺囑替代品有何不同?遺囑在立遺囑人過世後生效,禮物僅僅是一種期待。遺囑替代品在立遺囑人活著的時候就生效了。
遺囑替代品的定義為在立遺囑人活著的時候的任何關於財產或者合同權利的安排,在立遺囑人過世後,遺囑檢驗之外的財產的歸屬權或者合同的支付給受益人,立遺囑人保持財產的控制權。
那麽遺囑替代品不需要遺囑的法律手續嗎?
Present transfer test 讓我們找到一種有效的合法的非遺囑的轉換。
所有的資產在有生之年轉到信托裏面,在立遺囑人有生之年信托實施的時候,這種資產的轉換時在當事人活著的時候,並不是在遺囑裏面。
Present transfer trust在創建一個信托後,托管財產者轉換了剩余遺產權益在信托資產裏面作為信托資產給剩餘財產受益人。
那什麽是信托呢?是一種虛構的去避免遺囑檢驗的方式,在托管財產者過世後不用等待就能轉換資產到名下。
托管財產者用存入財產給受益人和受托人到信托裏面的方式創建信托,並且受益人和受托人都要簽字去避免遺囑檢驗。托管財產的人,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同一個人。
我們可以修改信托的名字去避免遺囑檢驗,比如我們可以把信托的名字改為 X’s Family Trust。
那麽誰來監督信托呢?受益人可以監督,如果有問題的話,財產可以去遺囑檢驗。
創建信托的心智能力也是要求的,就像創建遺囑一樣,失效和反失效、不正當壓力、詐騙、強迫等等這些在遺囑裏面值得考量的東西在信托裏面也是一樣的。
當一個人把他的基金存在銀行帳戶並且 “in trust for” 另一個人,Totten trust就被創立了。聯名的銀行帳戶在一方過世後,另一方也有遺產享有權,賬戶餘額會自動給存活的那方,不用遺囑檢驗。在信托人去世後,信托也是要報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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