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人可以故意讓孩子不繼承遺產,但是沒有辦法故意讓配偶不去繼承。非故意不繼承遺產的孩子是受保護的,但是故意不讓繼承的孩子是不受保護的。

現在的Uniform Probate Code (UPC):如果一個孩子被故意在遺囑裏面忽略了,這個孩子將不會得到任何。如果當立遺囑人去世後沒有任何孩子繼承遺產,那麽被忽略的孩子或者之後省的孩子將會得到未留遺囑死亡的遺產份額,但是有幾個例外。第一個例外是如果當遺囑寫出後有一個孩子或者,之後出生的孩子將與之平分遺產。第二個例外是如果立遺囑人在立遺囑前有活著的孩子並且這些孩子分完財產後並沒有留下什麽,那麽之後生的孩子什麽都得不到。第三個例外是如果立遺囑人留下他的所有財產給其他家長,並且家長在立遺囑人去世後還活著,那麽之後生的孩子得不到什麽。

被忽略的配偶法則,被忽略的配偶是可以要求intestate share的,如果另一方在婚前有遺囑,但結婚後並沒有修改原遺囑的話。還有另一個選擇就是被忽略的存活放可以要求elective share。

夫妻結婚後,在妻子的遺囑裏面,給母校捐贈一萬,剩下的給丈夫。夫妻有個孩子。妻子去世後並沒有修改遺囑,遺囑檢驗價值為五十萬。

孩子能否用古早的UPC要求自己的權利呢?在母校拿去一萬捐贈後,剩余財產還有四十九萬。存活的配偶丈夫會先拿五萬,然後丈夫和孩子再去平分剩下的四十四萬,所以孩子和丈夫每人會得二十二萬。那麽在現在的UPC裏面,孩子什麽都得不到,丈夫會得到所有的。

丈夫和妻子有兩個孩子甲和乙,乙出生得比較晚,年紀很小,所以丈夫去世之前忘記修改遺囑了,在現在的UPC裏面,甲和乙需要平分遺產,因為乙是被忽略的孩子。

有一個著名的案例就是Azcunce v. Estate of Azcunce,1983年當事人立了第一個遺囑中寫明的信托,隨後又發表了修改附錄。1984年當事人的孩子Patricia出生了。1986年遺囑修改附錄又被重新發布,修改了受托人和產權問題。1986年當事人去世。那麽新出生的孩子Patricia可以作為被忽略的孩子要求繼承遺產嗎?不能,因為1986年的遺囑修改附錄被發布的時候沒有提到Patricia,因為是被故意忽略的孩子,所以Patricia不能繼承遺產。

在加州,如果在婚前協議裏就提到了配偶將被忽略,那麽你的配偶還會可以要求共同財產。

丈夫和妻子有倆孩子甲和乙。甲有兩個孩子丙和丁。乙有一個孩子戊。妻子在七十歲的時候過世了,丈夫那時候六十八歲。在其實的遺囑裏,把她的所有遺產給丈夫了,如果丈夫在她過世後還活著,如果丈夫在她過世後沒有活著,兩個孩子丙和丁平分遺產。丈夫在妻子寫遺囑的時候也寫了遺囑,如果妻子在他過世後還活著,如果妻子在他過世後沒有活著,兩個孩子丙和丁平分遺產。在妻子過世後,丈夫和第二任妻子結婚了。丁在四十八歲的時候過世了,留下他的妻子和十九歲的戊。丈夫後來也先於第二任妻子一百二十小時過世,留下了第二任妻子、甲、丙、丁、戊。丈夫的遺產價值五十萬。第二任妻子當時有六十萬。

在古早的UPC裏面,存活的配偶和成年的孩子各得一半遺產。第二任妻子是被遺囑忽略的配偶,所以第二任妻子可以要求elective share或者intestate share。如果是intestate share,第二任妻子將會得到一半也就是二十五萬。如果是elective share,第二任妻子將會得到三分之一,大約十六萬六千六左右。

在現在的UPC裏面,第二任妻子是被忽略的繼承人,她在第一任婚姻裏什麽都沒得到,在第二段婚姻裏得到些財產。由於第二任妻子手上的財產比原本的就多,所以她不會額外再得到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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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 肖俊俏

肖俊俏,律师,客座教授,教育学博士教育行政管理方向(2014),法律博士(2019),工商管理学博士信息与数据科学方向(2021),葫芦丝演奏家。 Junqiao Xiao, Attorney at Law; Adjunct Professor at CSML, CSPP, AIU. Doctor of Education in Educational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2014); Juris Doctor (2019);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Information and Data Science (2021); Hulusi Music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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