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篇幅字數的關係,這篇文章我講四個小話題,一個是合同賠償上一篇裏面沒講完的,另一個是藐視法庭,還有Declaratory judgment和律師費。
具體履行 Specific performance
如果被告違反了合理的需要強制執行的合同,原告可以要求法院具體執行如果:法律補償不充足(麥蒂合同或者特殊個人財產),合同中的特定條款,強迫執行的可行性,救贖或者表現的可行性(除了個人服務以外因為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禁止),主要講的包括damages損害賠償, restitution 返還or reliance依賴, injunctive relief 禁令救濟 or specific performance按照規定嚴格執行。
Expectation damages formulas 預期損失的公式
在房地產買賣中,如果買方違約,賣方可以得到用合同價格減去市場價格的賠償或者保留下首付款項作為賠償。如果賣方違約,買方可以得到市場價格減去合同價格作為賠償。
在買賣貨物的時候,如果買方違約,賣方可以得到用合同價格減去市場價格的賠償或者用合同價格減去再賣出去的價格為賠償。如果賣方違約,買方可以得到市場價格減去合同價格,或者買方買替代物品價格減去合同價格作為賠償。
在服務合同中,如果是勞工合同,雇主違約,雇員可以得到失去的薪水減去替代的收入。雇員違約,雇主可以得到為了找到新的雇員的額外開銷。如果是建築合同,房屋擁有者違約,建築者可以得到預期的利潤和已經發生的開銷。建築者違約,房屋擁有者可以得到完成剩余建築所需要的款項或者因為違約造成的跌價作為賠償。
Contempt這個詞在這裏表達的意思是 court’s power to enforce its equitable orders by fine or incarceration,就說是用法院的力量去執行罰款的公平法令或者監禁。
Criminal contempt 刑事上藐視法庭,目的是不遵從法院的禁令或者不尊重法庭,聯邦法院在這方面的規矩更多。這裏也包括直接的和間接的。直接的藐視行為包括當著法官的面或者靠近法庭的時候故意不尊重法庭裏面的成員,比如律師、原被告雙方、陪審團成員、證人、旁觀者等等。非直接的藐視行為包括任何人不遵從法院的命令。
Civil contempt 民事上藐視法庭。種類包括去罰款來讓某人收益,還有強迫宣判者去順從法院命令。
Declaratory judgment 確認權利的判決。常見的例子有,潛在的刑事責任(申明行為是否違法),潛在的侵犯專利,保險公司理賠爭論,家長權利(代孕母或者合同家長是否對於孩子有權利)。比需要證明案子有雙方的案子有大的論點,需要法官給Declaratory judgment 必須要給有用的目的,必須有效的解決不確定性。法院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需要給Declaratory judgment,但不能一起給任何錢或者Equitable relief 平衡法上的救濟。
關於律師費,合同的案子一般是看合同條款是怎麽簽署的,有的合同會有條款說贏的那方付款。如果是惡意騷擾的訴訟,法院可以要求過錯的那方去付律師費。如果是私人律師在普通的案子裏面,案子對公眾有利,比如民權案子或者環境保護案子等等,法院可以要求勝訴方付款。
All photos come from Google Image, for educational purpo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