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來和大家講講美國版權法之怎樣安全的用別人的資源——Fair use。
上一篇我們舉例分析了一些影評頻道的屬性以及版權法上的安全性,先籠統的介紹一下我們經常看到的影片在版權法是什麽類型,今天來介紹一下這些分類背後的理論總綱,Fair Use。
首先要說的是對於版權和專利權的保護是寫在美國憲法裏的,因為國父們都是一群知識分子,他們自己就寫很多東西,富蘭克林還能發明創造,所以這群人就先把自己的利益寫進憲法保護起來了。但版權的保護也得有個度,不能保護的死死的一句話都不讓人借用,那後人沒法寫文章了,所以就有Fair use。一個先前的作品(簡稱A)被後來的作品(簡稱B)部分借用,如果B能證明自己對A的使用符合fair use的要求,則合法。對於fair use有四點綜合考量。
- A作品本身的性質
A作為被借用的對象,本身的性質很重要。比如A作品是描述事實(比如新聞),受到的保護就遠遠低於虛構的文學創作,因為法律認為事實是 “被發現的”而不是“被創造的”,甚至一位考古學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當做事實去發表,在法律上也受到了等同於事實的對待。另外,A作品如果還未公開發表,受到的保護要比已經發表的作品要高。因為法律認為作者有權決定什麽時候發表自己的作品。
- B作品本身的性質
B借用了別人的 作品A,那麽B的性質也對是否fair use 很重要。在這個點上的衡量有兩個極端,一邊是商用盈利受到的保護最低,一邊是教育用途受到的保護最高,但絕對不是“商用盈利”就一棒子打死肯定不是fair use,“教育用途”也不是一路綠燈怎麽借用都可以。在這兩個極端中間的是比如“comment”,“parody”,“satire”等等用途,主要看B有沒有對A產生附加和另外的用途和意義,越多則越可能是fair use。“parody”和“satire”都有諷刺的意思,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們的區別,大多都通用Parody。如果B借用A來諷刺A本身,這是Parody;如果B借用A來諷刺其他事情,這是“satire”。比如Youtube有一個頻道叫Rainbow Randy (https://www.youtube.com/user/Tday4U),這個作者把他的每個作品都叫做parody,其實他的作品都是satire。
- 借用的多少和重要程度
這也是個需要衡量而非絕對的標準,因為你可能短短的一句話就泄漏了非常重要的訊息。試想當年《星戰:帝國反擊》上映之初,如果有人在報紙寫影評透露了“I am your father.” 盧卡斯估計會瘋掉,當然這種情況屬於特例,大多數情況借用的越多越重要,就越不會是fair use;反之則越有可能是fair use。
- B對A 的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
這裏的影響不止A原本的市場,還包括了A的衍生產品的市場。先說原本的市場,上一篇我們提到了谷阿莫被告,那就是因為他的影片借用了太多原片,泄露了太多劇情,看了他的影片就讓人對原片興趣缺缺,對原作的市場產生了沖擊。再說衍生產品的市場,舉例,當年哈利波特正當紅的時候有人發表了一部非官方的《哈利波特百科全書》,其中大量引用了小說原文,而且沖擊了正在準備發行的官方版本百科全書的市場。
除了以上四點之外,法庭還會考慮一些其他不那麽重要因素比如借用也許是無心的,比如一段新聞報道一個節日,恰巧把旁邊舞臺表演的畫面錄進來了,也算fair use。
粗略介紹一下fair use的皮毛,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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