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們提到離婚,那麼加州這邊離婚裡面有兩個不得不提的敏感話題就是財產糾紛和家庭暴力。
至於離婚的財產分配,會有一套專門的DissoMaster軟件來計算和分配你們的財產。簡單來說,房子是Community property一般情況下都是平分的,除非你們有其它的額外的協議。Prenuptial agreement是婚前協議,需要至少提前一周完成,在公證處公證的時候需要有一個證人。Postnuptial agreement是婚後協議,在婚姻中隨時可以有。其實非常推薦大家做婚前協議或者婚後協議,這樣可以以防萬一,避免離婚發生的不必要的財產糾紛。不論是哪種協議的簽署,雙方都需要本著平等自願充分理解合同條款的原則,任何涉及威逼利誘、經濟壓迫、欺詐、意識不清楚的情況下簽署的協議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
加州是無過錯離婚,所以不需要去討論到是誰比較錯,這一點和中國以及世界上很多國家都特別的不一樣。因為如果是過錯離婚,那麼法院要考慮誰在婚姻中犯的錯比較大,錯大的那方就要支付比較多的贍養費,經常會發生的情況就是雙方爭執孰對孰錯。
加州這邊的法院在考慮Spousal support配偶贍養費的時候會考慮四個因素。首先是Duration,也就是婚姻持續的時間長短,其中包括 short term短暫的婚姻、termination date不長不短需要酌情考慮的婚姻、long term超過十年的長期的婚姻。超過十年的婚姻是最容易拿到配偶贍養費的。然後再考慮Martial standard of living,就是婚姻的居住環境。接著會考慮income issues,就是個人收入問題。這個裡面包含五種不同的方式,分別是CAP、stepdown、 buy out、 non-modifiable、 tax-deductibility。CAP指的是一般情況下不論男女,用收入高的那一方的收入減去收入低的那一方的收入,取平均值,讓收入高的那一方補貼收入低的那一方。Stepdown指的是先付一筆,以後再慢慢付。 Buy out指的是一次性付清一大筆錢。Non-modifiable指的是就按協議來,以後無法更改。 Tax-deductibility指的是稅務的減免方面的問題。最後需要考慮的是reservation一些其它的因素和特別的提議。
離婚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如果你的配偶有對你施加暴力,一定要趕快報警,你有證人和證據,可以向法庭申請禁止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s。當你向法庭提交表格後,二十一到二十五天後就可以收到答覆。禁止令一但被申請成功,對方必須遠離你,連郵遞鮮花和巧克力也不可以哦。當然也不僅僅是應用於婚姻裡面,任何親密的男女朋友關係裡面涉及到一方對另一方有暴力都可以用到。這是申請禁止令DV-100的表格鏈接:
http://www.courts.ca.gov/documents/dv100.pdf
這個鏈接裡面有你所需要的整個家庭暴力需要填寫的各類表格,也包括了上面的禁止令表格:
http://www.cc-courts.org/index.cfm?fuseaction=page.viewPage&pageID=5582&nodeID=3&nohead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