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接下來可以直接看到的可以搜索,但是需要滿足三個要求,分別是合法進入的地方能直接看到,合法能得到物品,並且非法的物品要沒有偏見的顯而易見。
還有庫存搜索,最常見的兩種是,當被逮捕人在監獄被扣押時,以及車輛被扣押時。只要是在法規內的合理的範圍,順從規章制度,並且是善意的,動機僅僅是為了警方或被扣押人的安全需要。
最後,特殊需要,適用於執法部門、政府雇員、以及學校行政人員為了配合執法部門。有五個種類的特殊需要:第一,鐵路部門在大型事故後的藥品測試,邊境為了禁毒,公立學校的課外活動參與都有藥物測試。第二,得假釋出獄的人,不需要要搜索令和懷疑的搜索就是假釋出獄的條件。第三,合理的學校搜索僅僅是在有高概率可以找到犯罪證據以及合理的相關聯物品,並且本質上並不干擾到學生們的年齡和性別。如果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無搜索令搜索學校裏的人或者東西是允許的,比如學校禁煙。第四,邊境搜索,在尊重常規搜索人和物品的例行檢查的基礎上,美國公民和非公民在邊境都有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的權利。第五,特殊需要的法案並不能應用於執法部門的首要目標是為了得到犯罪證據。比如警方設置檢查站抽查車輛是為了防止販毒,這是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的嗎?不是,因為這不像酒精測試,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得到犯罪證據去訴訟毒品販子,並不是保護開車的人緊急傷害和安全,目的並不是把醉酒的人帶離。
最來來看Terry Stops and Frisks。
來說說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進行的Terry Stop,這是由案例總結出來的法律,就是說拘捕視為了調查可疑的行為。什麽時候可以行使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裏面的拘捕目的呢?個人被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所拘捕了,在觀察周邊的環境,一個合理的人感覺不能離開或者無法拒絕警方的詢問。在警方和個人自願同意的情況下自願被拘捕,還要看警方是否拿出武器,警方對待對方的語氣和態度,對方是否被告知有拒絕的權利。警察追蹤並拘捕,當警察在追蹤的時候,個人被拘捕了僅僅是在警察用職權禁止他逃脫或者警察用物理手段扣留了他。交通停止站traffic stop有三個重要的原則:司機和乘客被拘捕後,司機和乘客都可以挑戰該交通停止站的合法性;警察可以讓司機乘客從車內出來在交通停止站;可以使用警犬去嗅,但不能不合理的延遲。比如在交通停止站用電腦檢測駕照和車輛註冊信息的時候,可以使用警犬去嗅,這不算不合理的延遲,因為電腦尚在處理信息。如果警犬發出警報,那麽有正當的理由去搜車。警察不能無緣無故的用警犬去嫌疑人房屋周圍去嗅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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