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夫妻白頭到老。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打架離婚。有些時候分開是一件不得不面對的事情,而曾經的夫妻要分開的時候財產的糾葛可能比感情還要復雜些。這裡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夫妻共有財產的三個基本推定和一點相關概念。
首先什麼是推定,英文名稱為evidentiary presumption,用簡單的數學道理比喻一下,有一些特定公式,比如x+y=z,只要你能拿出x的證據和y的證據,法院直接推定z成立。每一個推定都有不同的公式,只要訴訟雙方拿出證據,像填空一樣把證據對號入座,就可以的到推定結果,對方可以拿出證據反駁推定。這麼說還是有些抽像,馬上來看第一個推定。
- 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X: 婚姻期間
Y: 獲得的財產
Z: 夫妻共有財產
這個看起來非常好理解,但是這條推定是有例外的,例外下面再講。只要是在婚內獲得的財產基本上都是夫妻共有財產,跟哪一方付出多少努力一點關係都沒有。即使一方努力工作累成狗,另外一方天天在家刷美劇,工資所得依然是夫妻共有財產(也就是一人一半)。婚姻期間購得的房產,物品,汽車等等,在沒有證據反駁的情況下都推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 婚前獲得的財產是獲得者的個人財產;婚姻期間獲得的禮物和遺產是獲得者的個人財產。
這條推定的前半段也沒什麼複雜的,婚前的財產當然屬於個人。麻煩通常在下半截,有些贈與的財物很難判定是不是禮物,比如我免費給個朋友打贏了場官司,朋友送我一台相機,這到底算是禮物還是變相的酬勞呢?如果是禮物就是我的個人財產,如果是變相的酬勞就變成了夫妻共有財產。
- 財產的形態可以隨意改變,財產特性不跟著改變。
這個就有點拗口。財產特征是指 “夫妻共有財產” 或者“個人財產”。財產的形態是指現金、房產,車子,股票,證券,等等。舉例來說,如果我婚前有一萬塊現金,婚後我用著一萬現金買成股票,雖然這股票是婚後得到的,卻依然是我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股票漲了,增值成了兩萬,這兩萬依然是個人財產,增值的部分不跟另外一半分。
再舉一個稍微複雜點的例子。假設我婚前有一萬美元的存款屬於我個人,婚後我又存了一萬美元成了夫妻共有財產。現在要買車子,也要付房子首付。如果精明一點的做法是,先用婚後存的一萬塊夫妻共有財產去買車,再用個人的一萬塊去付房子首付。因為車子會貶值,離婚的時候車子賣掉的錢分兩半,貶值算兩個人分攤。而房子是保值的,我個人的一萬塊是會完全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