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st 信托從歷史上來說是用在土地上的,只是現在人們用它來傳遞財富比較多。信托是非常私人的,由於遺產稅很高,近些年來信托盛行。
明示信托有如下特徵。第一,主題明確certainty of subject,目標明確certainty of object,意圖明確certainty of intent,這三點是必須要求的,受托人明確certainty of trustee不做強烈必須要求。第二,信托的主體構成,信托人trustor/委托人settlor是創建信托的人, trustee受托人是掌握信托法律頭銜legal title的人。第三,受益人beneficiary是在受托人所掌握法律頭銜的產權信托中受益的那個人,受益人有平衡法上的所有權equitable title。簡單來說,法律頭銜legal title在受托人trustee那裏,平衡法上的所有權equitable title在受益人beneficiary那裏,這兩種所有權可以合並的,比如你在貸款買房的時候,貸款給你的銀行或者公司有legal title,但當你把所有貸款還清後,你既有legal title又有equitable title了。第四,信托產權可以稱之為res,信托主體subject of trust可以稱之為corpus/principal。第五,信托有很多種類,trust for commercial purposes商業目的信托,blind trust盲目開銷的信托(非常特別的一種信托,為了避免利益沖突,比如川普當總統後把產業托付出去),express trust明示信托(遺產規劃信托),constructive trust構造上的信托(是為了不公正致富的補救),resulting trust結果信托(信托人保持)。
信托的定義為,在一種信托的關系中,立信托者對於特定的信托財產以及收入的管理和投資擁有legal title法定權利,受益人擁有equitable title平衡法上的所有權equitable title。
一個信托要求:立信托的人要有立信托的能力和有成立信托的意圖,信托要有財產,把財產要放進信托裏去,指定受信托的人,列了受益人的名字,以及合法的信托目的。
Pour-over will說的是部分資產在立信托人去世後在轉到信托賬戶裏。
Secret trust說的是該遺囑表面上是給甲一份遺贈,但是該遺贈的基礎是甲有一個口頭承諾給受益人乙。當秘密信托成立後,信托關係成立,甲成為乙的受信托人。有點類似於古代皇帝去世給權臣很多好處,目的是托孤。
Constructive trust是一種法院給的一種法律上的補救,就說受信托人沒有執行,所以不公平得利的受信托人必須把資產轉給立信托人想要給的受益人。
Semi-secret trust指的是遺囑裏面提到了信托,但是沒有具體指出誰是受益人或者沒有具體細化信托的某些條款,所以結果就是該信托對於立遺囑人的後代有好處,但是很有可能和秘密信托裏的目的是背道而馳的。
還有很多種信托,會在下一篇文章裏面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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