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住加州的您贊不贊成日光節約時間呢?會覺得調時鐘很麻煩嗎?甚至會有不舒服的感覺?今年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決定,在下個月投票的時候讓公民們決定要不要延續日光節約時間的作息~有投票權的朋友記得要去表達自己的意見喔!
AB807是矽谷民主黨州眾議員朱感生去年提出的,他認為每年春、秋兩次調整時鐘的做法早已過時,他希望提倡加州全年都實施夏令時間。他說:「切換時鐘的做法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目的在節約能源。然而研究表明,這只節省很少或幾乎沒有節約能源。」而在現實生活中,每年切換時鐘兩次卻直接影響人們的健康,會增加人們心髒病發作的概率,並導致犯罪增多和交通意外。
這項編號為AB807的提案若獲得公投通過,將推翻1949年加州選民批准的《日光節約時間法》(Daylight Savings Time Act, DTSA),該案要求全州在4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將時鐘撥快一個小時,並在9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撥回。選民後來將撥回時鐘的時間,改為10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
直至今日,加州遵守聯邦夏令時間規定,在3月的第二個星期日撥快時鐘,並在11月的第一個星期日撥回。加州從未改變這條法律,AB 807法案如獲選民批准,將修改法令以符合當前作法。
這不是加州議員第一次試圖取消《日光節約時間法》,2016年也有類似法案的提出,但當時在州參議院就被否決。
不過,即便民眾公投通過,州議會還需要完成一個後續的立法(三分之二通過),之後還得獲得國會批准豁免聯邦法律,加州才有辦法如夏威夷州與亞力桑那州一樣,全年改採夏令時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