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15起,加州開始收受16歲至64歲具有殘疾或有潛在健康狀況州民的新冠疫苗接種,州府羅列出以下數種潛在疾病,而聖地牙哥縣的合格醫療條件清單已超出了加州的範圍,讓更多聖縣居民可以盡早接種喔!

符合資格者包括以下數類別高危人群:

  • 癌症患者;
  • 四級或以上慢性腎臟疾病者;
  • 慢性肺部疾病者;
  • 唐氏綜合症;
  • 實體器官移植導致免疫系統受損;
  • 懷孕;
  • 鐮狀細胞性貧血症;
  • 心臟疾病,例如心力衰竭、冠狀動脈疾病和心肌病,但不包括高血壓;
  • 嚴重肥胖者;
  • 血紅蛋白A1c水平大於百分之7.5的二型糖尿病患者。
  • 若醫療保健提供者確定“感染新冠將導致嚴重威脅生命的疾病或死亡”的話,也有資格接種。

聖地牙哥縣增列的合格醫療疾病包括(點此下載):

  • 哮喘(中度至重度)
  • 腦血管疾病(影響血管和大腦的血液供應)
  • 囊性纖維化
  • 高血壓或高血壓
  • 血液或骨髓移植,免疫缺陷,HIV,使用皮質類固醇或使用其他免疫弱化藥物引起的免疫受損狀態(免疫系統減弱)
  • 神經系統疾病,
  • 肝病
  • 超重(體重指數> 25公斤/平方米,但<30公斤/平方米)
  • 肥胖(BMI> 30 kg / m2,但<40 kg / m2)
  • 肺纖維化
  • 地中海貧血
  • 1型糖尿病

官員指出,符合資格民眾請先與自身醫療保健提供者聯繫,查看是否有疫苗和預約名額,擁有疫苗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將針對高風險醫療狀況或殘疾患者安排接種,也可尋求當地藥房、衛生部門、社區流動診所,或上加州公衛部門設定的My Turn 網站查詢。

根據州府最新指導方針,為顧及隱私,民眾在疫苗接種時無須證明自身殘疾或潛在健康狀況,只需透露自己符合資格,但任何符合資格要求者都必須簽署一份符合高危醫療條件或殘疾標準的自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