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州州長布朗於8/28(Tue)所簽屬的SB10法案,加州將成為全美第一個為待審嫌疑人取消保釋的州。該法案將用風險評估取代保釋金制度,但目前系統如何運作尚不明確。此法案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

州長布朗的簽名賦予加州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uncil)重新制定目前的審前拘留政策。每個縣都將使用加州司法委員會所提供的框架作為基礎來設定該縣程序,決定在審判前釋放哪些嫌犯。

依據新法,大多數因非暴力輕罪而被捕的嫌疑人將在被逮捕後12小時內獲釋。面臨嚴重暴力重罪指控的嫌犯將沒有資格獲得審前釋放。相關官員需在24小時決定是否應在審判前釋放其他嫌犯,如有必要可延長至36小時。

一些倡議司法改革的人士擔心,在律師努力證明其當事人應該被釋放時,有些被告將被關在監獄數周。

該立法的反對者則稱,此法案賦予法官太多權力。 也有人擔心危險嫌犯一旦獲得自由後將不會重返法院接受審判。

由加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領導的司法委員會和其他支持者都表示,此新法案將改變將僅因嫌犯太窮無力繳納保釋金就將其關進監獄的不公平做法。 他們認為,被告是否被釋放或監禁,應取決於被告被釋放後所構成的風險來決定。

新澤西州和新墨西哥州等其他州都對保釋制度進行了全面檢查,不過目前這兩個州並沒有完全取消保釋金制度。

加州司法委員會是加州法院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相關程序規定,以確保加州各地執行統ㄧ法規。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