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Gavin Newsom又簽署一項新法案,從幼兒園到八年級的加州學生不再因「蓄意違規」(willful defiance) 而被「暫時停學」。參議院419號法案將規定公立和特許學校不能因為「蓄意違規」而停止學生上學,這是違法的。現行法例學校不能「暫時停學」的範圍是幼稚園到三年級的學生,但新法律將擴大到八年級學生。初期從2020年開始,推行至學校四年級和五年級的學生。六到八年級學生將在未來五年內禁止。
何謂「蓄意違規」?
根據聖地牙哥聯合學區的說法,「蓄意違規」的定義是「擾亂學校活動或拒絕遵守學校工作人員的規定」。例如,學生在教室戴帽子,若是學生不聽從老師要求他們摘下帽子的行為,學生不可因此而受到停學的處分。當然,主要的目的不是讓教師都不能管束學生,而是讓孩子們可以留在學校內,讓教師和輔導員可以幫助他們學習、成長,而不是將孩子們驅離學校這個環境,讓學生及家長在家中束手無策。
老師辛苦了~請用「愛的教育」代替「責罰」
當然反對聲浪肯定是有的,家長認為孩子們需要紀律和規定來約束與管理,這項法案讓老師們越來越難管理課堂。加上孩子很聰明的,他們知道何種方式可以逃脫喔~
而相對支持這項措施的家長的理由也很有道理,「暫時停學」會影響孩子的學習經歷,學生不在學校上課,師長如何教育或糾正行為呢?該法案指出,學生仍可因暴力行為、攜帶武器或非法毒品上學而被停學。